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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6/4 15:37:51
银行帐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贷款帐户、往来帐户的总称。在我国,按规定,凡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帐户。按照用途的不同,银行帐户可分为基本帐户、专用帐户和辅助帐户三类。在银行会计核算的帐务组织中,为了增加帐簿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而设置的明细分类帐户和总分类帐户,是对银行业务及财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进行明细和汇总的分类记录和反映。石家庄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小编提示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以下账户:
一、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二、存款人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三、存款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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